您当前所在位置:首页 > 天堂岛线路一线路板二树人镇人民政府 > 政务公开 > 法定主动公开内容 > 预算/决算 > 预算公开

[ 索引号 ] 11500230008689607X/2023-00008 [ 发文字号 ]
[ 主题分类 ] 财政 [ 体裁分类 ] 财政预算、决算
[ 发布机构 ] 天堂岛线路一线路板二树人镇人民政府
[ 成文日期 ] 2023-02-28 [ 发布日期 ] 2023-02-28
[ 索引号 ] 11500230008689607X/2023-00008
[ 发文字号 ]
[ 主题分类 ] 财政
[ 体裁分类 ] 财政预算、决算
[ 发布机构 ] 天堂岛线路一线路板二树人镇人民政府
[ 有效性 ]
[ 成文日期 ] 2023-02-28
[ 发布日期 ] 2023-02-28

天堂岛线路一线路板二树人镇人民政府2023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单位基本情况

(一)职能职责。

镇党委政府围绕贯彻落实党和政府各项方针政策,其主要职责是:贯彻执行党的方针政策和国家的法律法规、促进经济社会发展、加强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维护社会和谐稳定,进一步强化城市管理和社区服务工作。

(二)单位构成。

天堂岛线路一线路板二树人镇人民政府下设机构9个:党政办、党群办、经发办、社事办、平安办、规环办、财政办、应急办;事业机构 5 个:农服中心、文服中心、劳动就业和社会保障服务所、退役军人服务站、综合行政执法大队。

二、部门收支总体情况

(一)收入预算: 2023 年年初预算数 2029.91 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 2029.91 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 0 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 0 万元,事业收入 0 万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 0 万元,其他收入 0 万元。收入较去年增加 253.3 万元,主要是人员经费拨款增加 268.27 万元。

(二)支出预算: 2023 年年初预算数 2295.01 万元,其中:一般公共服务支出 711.68 万元,公共安全支出 5 万元,教育支 5 万元,文化旅游和传媒支出 93.35 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 399.18 万元,卫生健康支出 70.29 万元,节能环保支出 49 万元,城乡社区支出 88.18 万元,农林水支出 695.59 万元,交通运输支出 53.25 万元,住房保障支出 79.87 万元,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 4 万元,预备费 20.5 万元,其他支出 20.13 万元。支出较去年增加 468.02 万元,主要是基本支出增加 233.71 万元,项目支出增加 234.31 万元。

三、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2023 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 2244.64 万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 2244.64 万元,比 2022 年增加 468.02 万元。其中:基本支出 1487.84 万元,比 2022 年增加 233.71 万元,主要原因是今年公务员公积金及职业年金调整增加,主要用于保障公务员工资福利及社会保险缴费;项目支出 756.8 万元,比 2022 年增加 234.31 万元,主要原因是去年的项目款结转到今年。

2023 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 50.37 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 50.37 万元,比 2022 年增加 50.37 万元,主要原因是去年的项目款结转到今年,主要用于镇基础设施建设等支出。

四、“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2023 年“三公”经费预算 44.9 万元,比 2022 年减少 0.1 万元。其中:公务接待费 28.9 万元,比 2022 年减少 0.1 万元,主要原因是严控公务接待;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 16 万元,与 2022 年相比无变化。

五、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1 、机关运行经费。 2023 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运行经费 157.5 万元,比上年减少 31.5 万元,主要原因是本年每人公用经费减少 0.5 万元。主要用于办公费、印刷费、邮电费、水电费、物管 费、差旅费、 会议费、培训费及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等。

2 、政府采购情况。 所属各预算单位政府 采购预算总额 0 万元。

3 、绩效目标设置情况。 2023 年共 17 个项目实行了绩效目标管理,涉及资金量 542.07 元。

4 、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 2022 12 月,所属各预算单位共有车辆 4 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 4 辆、执勤执法用车 0 辆。 2023 年一般公共预算安排购置车辆 0 辆。

六、专业性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 :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其他收入 :指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三)基本支出 :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

(四)项目支出 :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五)“三公”经费 :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部门预算公开联系人:杨娅   联系方式:13452586613


文件下载

附件下载: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部门

乡镇/街道

无障碍

政策问答

政务新媒体

返回顶部